2023-11-1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新科发〔2023〕17号)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项目共4个业务类别,分别是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成长专项、促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引导创新载体提质增效专项,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
后补助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税务登记、统计核算应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二)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等。
(三)凡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四)与区内其他政策内容有重复的,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补的,按照奖补金额标准,依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以上盖章签字页以各类申报书为准,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材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
2.所需材料详见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指南。
3.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在线申报材料一致,按照封面、填报说明、申报书、附件、承诺书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五、申报时间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责任科室:创新创业服务科
联系人:郭方亮郑朝抬
联系电话:028-61432763
电子邮箱:366980019@qq.com
地址:成都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215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类项目的通知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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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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