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浏览次数:
2023年5月22日,今日头条(抖音公司)向广东高院撤回上诉;
2023年6月8日,各方收到广东高院二审裁定:
准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后附 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
2020年5月,郑州街头曝出网红“今日油条”店,北京抖音的“今日头条”听说,感觉被蹭了流量,遂起诉索赔200万、并申请认定‘头条“、“今日头条”等四件商标为驰名商标等。
2022年12月27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诉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在文字、含义、颜色等构成要素上不构成相同或相似,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于区分,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故今日油条公司等不构成商标侵权。
涉案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头条”“今日头条”属于常用词汇,使用在新闻资讯领域固有显著性较弱,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分别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场,抖音公司在餐饮领域不具有现实利益,双方在该市场上没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今日油条公司等未对驰名商标造成弱化、贬损或丑化,亦未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情形。故即使涉案注册商标中的部分商标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今日油条公司等亦不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
......未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法院遂驳回了原告抖音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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