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浏览次数: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成市监规〔2023〕1号)、《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23〕4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成都市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拟立项名单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 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盖公章)、主体资格证明(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已就相同项目申请其他单位同种类资助(奖励)项目的,应主动撤回资助申请,未按照规定撤回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主楼1303办公室
联系人:董小波 电话:028-63907464
监督电话:85394334
中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毛勤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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