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高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企业引进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相关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

2023-04-17浏览次数:



为加快引进一批急需领军人才,引导和支持区内创新主体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根据《成都高新区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专项支持政策(试行)》(成高管发﹝202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的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支持对象为在成都高新区登记管理的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工商和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重点企业引进的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人才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细分领域核心技术或“卡脖子”技术方向。企业、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申报补贴主要包含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补贴、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补贴、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四个类别。


一、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支持成都高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方向,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的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从省外全职新引进,且与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具体要求由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直接通知新型研发事业单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45512



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支持成都高新区重点企业根据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要,面向全球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建圈强链方向、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的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人才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5人。


1、重点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成都高新区的境内外上市企业。


(2)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企业。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①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②年度营收5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企业;

③年度营收不低于50亿元的企业;

④获国家工信部、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等优胜项目、优胜单位的企业;

⑤在高新区创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文创IP(获得国际、国内公认行业奖励或IP产品累计实现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且达到上规入库的企业。


(4)新型研发机构孵化的企业、经认定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且获得500万元及以上融资。投资方需为下列类型之一:

a.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备案;出资最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登记备案。

b.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c.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公司)。

d.国家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适用于《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规定。

e.经相关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适用于《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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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补贴申报条件

(1)区内重点企业引进的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为2022年1月1日起从省外引进(曾经在高新区工作离开2年后重新被高新区企业引进,且未享受此类政策的领军人才,可以申报该政策),且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产品技术开发能力,其产品技术水平具有国内外领先优势,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受聘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②曾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100强企业、央企、中国医药工业100强、中国新经济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等科技创新企业担任过技术高管或创新产品技术负责人等职务的,曾参与创作过具有国际或全国影响力数字文创IP的;

③曾主导或承担过国内外重大科技计划和产品研发项目,且获得行业领域公认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称号等)的。


(2)人才研究方向应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细分领域核心技术或“卡脖子”技术方向,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新型材料、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XR扩展现实、节能环保、航空经济、智能终端、网络通信、通信技术、卫星互联网、数字文创、无人机、航空发动机、精密仪器设备、智能机器人、消费电子、装备制造、基础软件、新能源、5G、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网络技术、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


(3)人才价值能得到市场认可,人才在引进企业的年收入(自然年度或连续12个月)原则上不低100万元,主要包括薪金、奖金、绩效、股权和期权实际收益等。其中,新型显示、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新型材料、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XR扩展现实、节能环保、航空经济、智能终端、网络通信、通信技术、卫星互联网、数字文创、无人机、航空发动机、精密仪器设备、智能机器人、消费电子、装备制造、基础软件、新能源、5G、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网络技术、数字经济等行业人才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集成电路等行业人才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元;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行业人才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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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条件

经评审认定的区内重点企业引进的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人才已在申报企业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且已完成(首次)人才补贴申报;人才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11+2城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高新区其他购房支持政策,在高新区首次购房(含商品房、二手房、人才公寓);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须在人才引进后36个月内。



三、支持标准



一、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补贴

经专家评审认定,Ⅰ档—Ⅴ档人才分别对应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150万、100万、50万、20万的定额补贴。若人才薪金、奖金、绩效年收入达50万及以上,但不足年收入100万元的,可将当年度期权和股权行权收益一并纳入年收入进行计算,若纳入期权和股权行权收益后经专家评定为第Ⅴ档人才的,人才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Ⅰ档—Ⅳ档人才的年收入核算时不纳入期权和股权行权收益。


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

根据人才档级,购买住宅用房的按照住宅用房交易价格给予安家补贴,购买人才公寓的按照人才公寓优惠金额进行差额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Ⅰ档—Ⅴ档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200万、100万、80万、50万的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分3年拨付,第1年拨付补贴金额的40%,第2、3年分别拨付补贴金额的30%。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提交

1、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领域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材料初审单位:电子信息产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88060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天目路2号西区政务中心416


2、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材料初审单位:生物产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39865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国际广场E座405


3、新经济领域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材料初审单位:数字经济局

联系人:杨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172661、028-83286576

材料报送地址:天府软件园C1二楼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4、金融科技领域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材料初审单位:交子金融商务局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1292736

材料报送地址:天府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8楼国资金融局


5、注册在未来科技城的企业

材料初审单位:未来科技城发展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27618103

材料报送地址:简阳市顺河街93号企业总部


6、其他产业领域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

材料初审单位:企业注册地所属街道办事处

(1)肖家河街道办:028-85134119。地址:新乐中街79号三楼营商办

(2)芳草街街道办:028-85137099。地址:神仙树西路4号三楼办公区

(3)石羊街道办:028-85310932。 地址:万象北路388号A栋5楼

(4)桂溪街道办:028-85144129。地址:天仁路176号310办公室

(5)合作街道办:028-60236869。地址:天宇路5号4楼公室

(6)中和街道办:028-85654900。地址:中和街道中柏路23号1号楼203

(7)西园街道办:028-69261227。地址:合庆路33号201办公室


7、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028-65789873、028-62037252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2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批程序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审核后,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创新局组织评审、尽职调查、部门协查后,按程序审定拟发放补贴名单后按程序兑现相关补贴。其中,安家补贴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局统一送公园城市局进行二次审核,并由公园城市局出具审核意见。



五、报送要求


(一)人才补贴及安家补贴纸质材料分别提交一式两套(即:人才补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为一套,安家补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为一套),各类补贴申报书、附件材料需合并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A4打印纸,封面、骑缝和涉及企业落款处均需加盖鲜章。装订具体顺序为:封面(申报书首页)、目录、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申报人务必按要求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夹以公司简称+申报人名字命名)。


(二)请各申报企业及引进的人才认真填报申报书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企业及其引进人才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企业及引进人才申报资格3年,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企业及引进的人才自行承担。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

1.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补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清单

2.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清单

3.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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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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