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出炉

2023-03-28浏览次数:

日前,为支持和引导全省中小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台了《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容由五个章节20条组成,包括培育要求、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等。(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https://jxt.sc.gov.cn//scjxt/jxtzcwj/2023/3/23/6bd8427394fc4afc83c63c43e02ba31c.shtml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以下简称“集群”)是指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创新机制完善、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健全,具有较强协作配套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集群培育认定工作围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以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为目标,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相结合,突出产业协同发展,兼顾地区平衡发展。




从培育要求来看

集群培育工作主要包括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和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



为此,四川将建立集群培育库。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强对集群培育发展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支持集群发展。鼓励省级产业投资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支持集群中小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集群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同时,四川还将支持集群培育发展作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集群运营管理机构、龙头企业、商会协会、专业机构、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作用,不断完善提升集群服务体系,引导公共服务机构、示范基地积极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融资协调、用工对接等公益性服务。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为集群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定制化、差异化增值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公共支持集群建设和集群中小企业发展。



经信君提醒

申报集群应当符合

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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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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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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