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浏览次数:
来源: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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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其中,《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提到,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核心指标遵循系统性与独立性相协调、总量指标与相对指标相平衡、导向性与可扩展性相结合的原则,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PCT专利申请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具体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近两年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近两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近两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2〕15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决策部署,打造新时期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新型政策工具,引导更多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通过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主动靠前服务,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加速发现、支持和培育一大批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科技企业,切实提高我国科技企业发展质量,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附件1),现印发各有关单位供参考实施。
一、总体思路
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自愿申请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政策工具创新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一种基于数据驱动、定量评价、适用性广的新型政策工具,打通财税政策、科教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支持企业创新的直接通道,精准引导技术、资金、人才、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向高新区内科技企业有效集聚,全面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助力“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流程
(一)编制方案。尚未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自愿提出申请并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认真研究编制本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实施方案,正式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二)备案实施。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新区报来的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论证,论证通过后予以统一备案。各高新区按照备案后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工作指引,在本地区高新区外自主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
(三)汇交数据。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各高新区于每年7月底前按时将积分企业的上年度核心指标数据提交至“全国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科技部火炬中心将根据企业的核心指标数据,科学量化企业的创新积分并精准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积分企业集聚赋能。
(四)总结评估。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各高新区于每年年底提交工作总结,总结政策经验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各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政策成效进行评估评价,作为今后相关政策试点安排的参考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将《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发至各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组织并做好对辖区内各高新区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
(二)请新申请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各高新区于10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在线上传实施方案(盖章后扫描上传),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填写“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人员联络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发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温全010-88656158
冯继超010-88656155
王灿010-88656151
电子邮箱:wenq@chinatorch.gov.cn
平台网址:
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cxjf
附件:1.“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1.0)
2.“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人员联络表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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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tzgg/202209/2298eea4557b47d4b31f2341d199c8c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