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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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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
按照《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相关要求,为鼓励我市企业集群成链发展,现将《创新发展共同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创新发展共同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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