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24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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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正式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2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164/info82967.htm),集中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16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项目组织动员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优势研究团队情况,充分整合资源,围绕项目指南重点领域,调动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认真研读申报指南及与申请有关的通知、通告,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主动进行宣传发动,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任务分解。

二、准确把握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

请各依托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要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2年度改革举措,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申请规定,注意把握好指南调整要求。申请人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总体要求,结合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特点,围绕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做好科学问题属性填写,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

三、加强科学问题凝练,提高申报质量

各依托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交流项目申报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科学问题凝练水平;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组织项目专题咨询、提出修改意见,提高申请书撰写水平。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与协作,加强与科技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沟通和联系,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依托单位要充分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进一步科研诚信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成瑶    刘雪娟  028-86671925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四川节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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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1/21/caf9e4027af141399f19c84738cdef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