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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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省知识产权中心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获得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配备有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年度知识产权经费预算超过300万元。
(三)拥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核心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订了一批国内国际标准。
(四)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R&D投入持续增长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产生了恶劣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信用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近三年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行为。
(七)无其他不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情况。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愿申报。
(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顺序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
(三)省知识产权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确认。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于2022年1月24日前,将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函、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
2.请有关企业认真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方案,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提交的附件内容完整(详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联系人:兰夜明 杨柏强
联系电话:85541718 85512430
邮箱:17070896@qq.com
附件:1.《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
3.附件清单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附件)
http://scipspc.sc.gov.cn/dtyw/tzgg/202112/t20211224_30294.html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