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四川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2021-11-12浏览次数: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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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四川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302号)要求,现将征集2022年度四川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报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四川省或成渝经济圈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或全国某行业范围的技术要求不申报)。

二、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和绿色食品为主体的“5+5+1”现代产业体系相关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对接四川省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省地方标准体系。

(二)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起草单位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立项项目名称。立项项目正式下达后,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经评估、遴选后上报,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纸质一式4份及盖章后扫描的电子文档)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项目重要支撑资料(按需提供)。

附件:

1.2022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李  俊;联系电话:61881574;邮箱:935719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