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半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1.38万件

2021-08-16浏览次数: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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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优势 营造良好环境



  上半年,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聚焦线上线下重点领域、“五一”“端午”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凝聚专利侵权治理工作合力,取得良好成效。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四川、福建、河北、北京、安徽、河南、山东等地立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各地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围绕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等五个方面,部署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专利行政裁决工作。


  据介绍,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基础上,确定安徽、福建等地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开展示范建设工作,推动有关地区在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联合司法部向各地发出通知,推广北京、河北等地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细化程序规则等方面涌现出的13个典型经验做法,利用《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市场监管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官网等全媒体平台打出传播组合拳,着力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各地亮点纷呈


  在工作方案的指引下,各地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多措并举、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北京出台《“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设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专栏,高标准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浙江印发《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上海出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赋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辽宁通过《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夯实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基础,围绕专利行政裁决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创新。深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作出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决定书》,及时制止侵权人持续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江苏率先开通专利行政裁决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和省内专利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统一的服务与管理入口,实现行政裁决案件受理、立案、审批、办案、结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安徽印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裁决示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湖北编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手册》,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引导专利权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山西湖南等中部六省、晋冀鲁豫四省十八市分别签署行政保护协作协议,设立跨区域行政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行政裁决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互认共享等协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等不断创新方法、“线上+线下”对各地行政裁决办案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持续加强全系统行政裁决能力建设。武汉印发《专利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执法管理规则(试行)》,制定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各地不断加大专利侵权治理力度,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优势,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领域行政裁决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各地扎实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以组织开展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为抓手,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全系统行政裁决工作能力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崔尚科|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