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浏览次数:
来源:成都市科技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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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1.推荐名单有效期为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新征集的服务机构和2020年通过年审的服务机构均需参加2021年度年审,年审合格后方可获得2021年推荐资格。
参加年审和新申请的服务机构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有区别,请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提交。
点击链接下载附件材料
http://www.cdstsa.cn/newshow.aspx?mid=349&sid=7176
1.参加年审的服务机构,须同时报送WORD版本的《成都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年度信息表》(见附件1)、《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高企(技先)企业名单》(见附件2),以及以下材料全套盖章扫描件,否则视为资料不齐全,但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新申请的服务机构,须报送WORD版本的《成都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报书》,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全套盖章扫描件和纸质材料,否则视为资料不齐全:
1.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至邮箱:inno_centerb20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年审+机构名称”或“新申请+机构名称”,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经报送不接受修改替换,请在提交前仔细检查。
2.新申请的服务机构纸质申请材料须合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申请单位如实填报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关附件,所有申请材料均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单位安排一名专门负责科创券工作的联系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群,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工作通知。
3.为保障能顺利兑现科创券,申请单位获得推荐资格后,须及时到“科创通”平台完成机构注册和产品发布。
4.为了保障科创券的顺利申领和兑现,请服务机构在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支持使用科技创新券,如:服务总费用:30000元(叁万元整),其中,10000元(壹万元整)由甲方(购买服务方)在“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上以“科技创新券”向乙方(服务提供方)进行支付,其余20000元(贰万元整)由甲方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开具扣除科技创新券后金额的发票。
联系电话:028-63921886、62676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