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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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心机关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 现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项目范围及依据
验收项目范围:2019年下达的两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验收依据:《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9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知促发〔2019〕28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川知促发〔2019〕33号)及对应的《项目合同书》。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申报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9月1 -21日,登录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cipozj.cn),填报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转移转化类项目验收。由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本地项目(含扩权试点县项目),于2020年10月20日前登录(http://www.scipozj.cn )填写验收意见,并将有专家签名及组织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扫描件上传,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备案。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不打印。
(三)保护促进类项目及重大项目验收。由省知识产权中心相关处室负责组织验收,于2020年10月20日前登录(http://www.scipozj.cn )项目管理平台填写验收意见,并将有专家签名及组织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扫描件上传,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名后于10月2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备案。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不打印。
(四)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开展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由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达了2019年项目的扩权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9〕129号)要求,填报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将《2019年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扩权县知识产权部门自评表交所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和验收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于2020年10月2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附一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战略推进处
联 系 人:邱蓉 联系电话:028-85577320
电子邮箱:scghfz@163.com
附件: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