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丨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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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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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李伟 010—62086849

邮箱:tixichu@cnipa.gov.cn)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快速发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需求更加强烈、更趋多样,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和支撑保障,着力完善维权援助制度,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服务布局,强化需求和资源整合对接,延伸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加大对“走出去”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


坚持探索创新,强化公益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人才队伍、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维权援助公益服务水平,加强体系建设,促进维权援助服务均等可及,打造社会满意的维权援助服务品牌。


坚持协同共建,促进合作共享。充分发挥维权援助机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优质资源,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渠道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合作共享的运行机制,促进维权援助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运用。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 2025 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服务水平适应需求,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机构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全面提升维权援助工作能力


(四)明确工作范围。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文化宣传等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发挥快速协同保护作用,积极拓展维权援助服务内容。


(五)健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横纵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与服务资源对接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和文化宣传推广平台。加强国家层面维权援助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探索建立高校维权援助公益服务模式,支持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等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维权援助中心申报建设保护中心,加强维权援助工作的业务整合、机构融合,强化保护中心与快速维权中心的协同发展。加强维权援助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向线上线下创新创业载体、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市场等覆盖。


(六)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制度规范水平,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形成系统完备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指南,推进服务能力水平基本均衡化。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沟通,建立意见收集、反馈和回访长效机制。完善维权援助需求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服务提供的衔接程序,切实提高维权援助效率。加强维权援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加大网站和公众号的管理,优化平台申请受理和反馈机制,利用平台加强维权援助业务工作整合,突出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成化、统一化。开发维权援助宣传和培训教材,开展优秀问答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维权援助知识库、合作单位库和专家库等基础工程建设,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备案管理。健全维权援助工作考核评价、人员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严格维权援助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突出维权援助工作重点


(七)做好中小微企业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对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强化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服务,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进区进园建设。联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多渠道开展专项调研,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从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纠纷多元化解决、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


(八)加强展会、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展会维权援助服务力度。完善维权援助机构与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的联动保护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快速维权工作。强化对展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高效、便捷提供侵权判定意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在内的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的支持,推动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协助制定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管理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


(九)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推动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工作。支持构建专班服务、人才培养、宣传培训、资金支持、信息支撑为一体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全国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建立维权援助内外联动工作机制。


(十)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维权援助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探索社会共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高校法律、知识产权等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培训、宣传、志愿等公益服务。各维权援助机构在资金、场地、信息、实习、实践锻炼和就业推荐等方面加大对高校维权援助工作支持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开展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组织提供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四、切实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资源保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和对各级维权援助工作的绩效考核。


(十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理论研究、信息查询、宣传培训、项目支持等方面对维权援助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要积极争取把维权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落实维权援助经费保障政策。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需要,配强配足人员力量,保持队伍的稳定。强化维权援助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鼓励支持维权援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加强维权援助机构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间的交流合作。按照规定表彰、奖励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2020年6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调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要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要强化维权援助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强维权援助和纠纷仲裁调解,推进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当前,维权援助工作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重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2007年在全国推动开展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地方建设维权援助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多年来,维权援助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共建设76家维权援助中心,分布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18家维权援助分中心和工作站,2020年改版上线了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www.ipwq.cn),初步整合了全国的维权援助服务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渠道不畅、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了解不深等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新形势下,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需求更加强烈、更趋多样,对维权援助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近年来维权援助工作面临新的变化,需要加强进一步工作指导。目前,除原维权援助中心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也可提供维权援助服务。高校、行业协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构建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化发展需求明显。中小微企业、展会、电商、海外、社会共治等维权援助新对象新领域新模式逐渐显现,均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规范。机构改革后,维权援助工作职能有所调整。地方多年探索形成的工作经验,也需要从国家层面固化并予以推广。


因此,制定《指导意见》,完善维权援助制度和体系,实现全国维权援助资源和信息共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特点


《指导意见》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当前,行政、司法、仲裁、调解等维权渠道多样,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服务主体多元、资源丰富,而维权援助的需求和服务资源对接机制尚不顺畅、不高效,《指导意见》明确维权援助机构的定位,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接需求和服务资源,促进协同合作,将更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同时,考虑既不对维权援助机构现有职责和成熟模式过大调整,也体现行政裁决、诚信体系建设、纠纷多元化解决等新内容,反映创新主体比较集中的维权援助需求,《指导意见》对维权援助工作范围给予了明确,同时为地方结合实际拓展服务保留空间。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资源整合共享。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对于快速、综合、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更加强烈,省市、县域、海外等不同层面的维权援助需求更加多样,全国维权援助机构的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为了促进维权援助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运用,《指导意见》提出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的目标,并具体要求加强维权援助统筹协调,强化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和管理,完善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平台加强维权援助业务工作整合,加强全国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等。


《指导意见》注重固化地方有益经验。多年来,地方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诸多典型工作经验,被指导意见采纳。比如多个维权援助中心通过建设分中心和工作站将服务延伸至基层,设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有的维权援助中心探索建立了五位一体的海外维权援助工作模式,对服务对象建立回访回查工作机制,与工商联系统、行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共建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等,均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提升维权援助工作能力、突出维权援助工作重点和切实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保障四部分。


《指导意见》提出维权援助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探索创新,强化公益服务;坚持协同共建,促进合作共享。同时提出力争到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服务水平适应需求,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机构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提升维权援助工作能力,提出要明确工作范围,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要健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横纵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国家层面维权援助统筹协调,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要夯实工作基础,形成系统完备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指南,建立意见收集、反馈和回访长效机制,完善需求与服务衔接程序,完善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加强维权援助业务工作整合。


《指导意见》突出维权援助工作重点,提出要做好中小微企业维权援助工作,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进区进园建设。加强展会、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技术支撑。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加强全国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探索社会共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保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队伍建设,要争取资源保障,配强配足人员力量,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维权援助经费保障政策,加强对各级维权援助工作的绩效考核等。


四、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整合全国维权援助资源,建设好全国统一的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做好《指导意见》的推进实施,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维权援助工作考核。制定维权援助服务规范和指南,组织全国维权援助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维权援助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工作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维权援助工作,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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