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浏览次数:
来源:德阳科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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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德阳市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十次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凡有自筹经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自筹承诺书,自筹经费在申报阶段核定后原则上不可调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4.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2019年《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表》中科技项目概况GQ-004表和科技活动概况GQ-005表。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5.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行业信用承诺书作为附件。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信用良好,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2.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及时进行项目线上推荐,并按时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2.各县(市、区)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3.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按文件确定的立项资金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给予拨付,市级财政按照县级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县级财政补助(其中:旌阳区、经开区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3.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指南类别
(一)2020年度德阳市农业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2020年度德阳市社会发展领域和高校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三)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再按照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项目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提交
推荐单位及时进行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六)申报书形式审查
为提高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效率,减轻申报单位自审负担,在4月28日24:00前(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提交至“待科技局受理”状态的项目,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项目,将附加说明后退回修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4月28日24:00以后提交的申报书,请自行严格进行形式审查,我局将于项目申报截止后统一再行形式审查。
(七)推荐单位汇总、推荐、报送
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拟推荐项目的网上审核和提交、汇总,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并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八)申报书受理
通过形式审查并同时获得推荐单位纸质推荐函、汇总表推荐的项目,我局视为通过审核,予以受理。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时限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2日8:30至5月6日18:00。线上申报系统到期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
(二)材料报送地址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资管科:岷江东路126号305室。
联系电话:2507532
六、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一)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申报指南咨询
1.2020年度德阳市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
农村科 2515562
2.2020年度德阳市社会发展领域和高校类重点研发项目:
社发科 2509505
3.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
成果科2507896
(三)申报流程咨询
资管科2507532
(四)技术支持
焦伟超 028-68187980(咨询时请说明是德阳管理平台)
附件:1.2020年度德阳市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德阳市社会发展领域和高校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日
附件1
2020年度德阳市农业农村领域
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科技助推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二类。
一、重点支持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1-3年。
(四)支持方向及绩效目标
1.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创新型县(市)创建,支持现代农业种业育种攻关。实施重大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推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在区域中的应用,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搭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重点支持建设农产品附加值较高的精深加工项目,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由农业科研院所实施的重大育种攻关项目。
绩效目标: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2个(项)以上;建立创新合作平台、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示范生产线1个(条)以上;形成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登记成果、获奖成果等2项(个)以上。
2.支持开展创新型镇、创新型村建设试点。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方针,支持试点镇以试点村为主要创建载体,持续壮大1—2个主导产业,开展育种攻关,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模式,创建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组织科技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示范户,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度和显示度。科技产业要与基层治理同规划同建设,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支持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上的研究与示范,实现党务、政务、村务和三资管理、社会治安、群众监督、劳务信息等实践场景在乡村治理中的落地应用,推动数字村务平台与县、镇政务信息网互联互通,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支持科技特派团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创新型镇、村创建和基层治理工作,创新服务形式、提升管理水平、促成合作对接、增强服务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五)有关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是在德阳市境内注册的科研单位、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农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
2.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创新型县申报不超过5项;育种攻关项目不超过2项;创新型镇、创新村项目由试点所在县(市、区)统一组织。
二、科技助推乡村产业发展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1-2年。
(四)支持重点
支持贫困村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重点支持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围绕水果、中药材、蔬菜、禽畜等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应用新品种,转化推广新技术,建设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区域特色农业品牌。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打造科技扶贫产业发展新模式。
(五)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范围应至少覆盖1个贫困村,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2项,建立科技扶贫示范点1个,开展技术培训4场、200人次,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10户以上、辐射带动农户30户以上增产增收。
(六)有关要求
1.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业专合组织、科研单位等主体申报。
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可适当拓宽。
附件2
2020年度德阳市社会发展领域和高校类
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行动,围绕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2020年度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分为民生类项目和指导类项目两类。
绩效目标:在社会民生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新产品,申请一批专利,开展一批技术应用示范。
一、民生类项目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境内企业及公益事业单位(遵循择优申报原则,市本级、旌阳区、罗江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每个辖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每个扩权县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任务书签订之月起计算)。
(五)支持方向与重点
1.支持开展预防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应用研究;地方病、职业病防治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与管理研究;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养老产品、残疾人服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全民健身、运动医学关键技术研究;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研究等。
2.支持大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领域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支持智慧消防建设;毒品查缉及戒毒等领域公共安全技术研究;支持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
3.支持环境保护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以流域污染整治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节能减排降碳技术;资源高效与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厕所关键技术;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技术研究。
4.支持文化旅游平台建设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开展旅游大数据平台构建示范。
二、医卫、高校指导类项目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境内公益事业单位及高校(遵循择优申报原则,三级甲等医院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0个;三级乙等医院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下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其他高校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任务书签订之月起计算)。
(三)支持方向与重点
支持创新药物、仿制药物、医院制剂研究开发,中药制药工艺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药物筛选、新型诊断技术与设备、重大医疗临床技术提升、中药研发及应用。
2、支持新工艺、新材料及新产品开发;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应急设备及关键技术研究;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系统技术集成研究;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等关键技术及成套技术体系的研究和运行;支持研发传统内燃机高效节能减排等技术,提高柴油车尾气治理技术与装备水平。
附件3
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指南
为加强我市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在全市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两类。
一、绩效目标
充分利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资源,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一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来德阳落地转化,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支持经费
联合技术攻关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四、支持原则
遵循“择优选拔、目标考核、财政资助、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政府财政经费资助引导调动高校院所和企业积极性,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原则上市本级、旌阳区、罗江区、经开区、高新区每个辖区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每个扩权县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五、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自任务书签订之月起计算)。
六、重点支持领域
聚焦全市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与德阳企事业单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国际科技合作,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创新、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问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通用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七、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基础,运行管理规范,拥有完成项目研究和转化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和配套资金。
2.申报联合技术攻关类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2018、2019、2020)签署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并有实质性合作内容。在申报时作为附件内容上传。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不得低于1000万元。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各页均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会计报表各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来源:德阳科技公众号
编辑丨德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杨晨可 王乂
撰稿丨德阳市科技局资管科 江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