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动态∣积极响应政策,天嘉及天航均重新备案成功!
2023-05-18浏览次数:
2023年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公告中说明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工作,经过审核,共有16921家商标代理机构符合要求。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及旗下成都天航智虹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重新备案成功。
开展重新备案既是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63号令)有关要求的需要,也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备案三年有效期的制度,同时对备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有必要根据新规定新要求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重新备案。
通过重新备案可以更新公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将备案主体已消亡但仍未注销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备等不符合新要求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促进商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守法执业、提升服务质效,为便利商标注册申请人选择代理机构、加强商标代理监管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相关问题解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第五〇七号)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组织完成重新备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工作。经审核,提交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中共有16921家符合要求,审核结果已通过邮件发送,具体名单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栏目,供社会公众查询。
二、重新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自重新备案通过邮件发出通过通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办理延续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三、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息将与商标代理业务相关联,即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够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签名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备案。
五、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办理新备案时有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在新备案审核通过后,仍可继续办理原未办结业务,原数字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