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荣誉∣四川唯一!我所专利诉讼代理业务名列全国前百

2021-12-06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2日,微信公众号“专利茶馆”发布了《专利诉讼代理业务排行榜》。在已公开且已结案的专利诉讼代理案件中,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以业务量104件的成绩排名第全国第60名,是四川地区唯一上榜的代理机构。


该排行榜数据来源于“Himmpat”,检索对象包括全国较为知名的代理机构。



(数据说明:数据来源Himmpat,会因为数据公开周期等因素造成一定误差。数据检索日为2021年12月2日。其中涉诉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数据并未对律所及代理机构进行标准化处理,数据为不完全统计,未考虑特殊情况,与任何指标无关,以官方公开数据为准仅供参考。)


——天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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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自1998年成立以来,在知识产权领域不断成长,涉及的技术领域涵盖机械、电子、医药、生物、化工、化纤、冶金、计算机软件等各方面,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获取、维护、实施、保护等方面的代理、咨询、检索、评估、鉴定、预警、管理等服务。



除了在专利代理方面取得多项成就以外,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曾代理的专利诉讼案件更是获得了多项荣誉认可,帮助委托人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近六年里,代理的案件数量达884件,其中:专利行政诉讼案件85件;专利民事诉讼案件616件;无效代理案件183件。


——典型案例


1、四川隆盛药业有限公司与安徽杰明研究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在被告四川隆盛药业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起在历经一、二审败诉后,经我所代理,通过启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通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历经8年的艰苦努力,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了一审、二审判决,确认四川隆盛药业有限公司侵权不成;


2、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双丝”维权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2004年荣获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评选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为该公司获得专利许可费和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累计达2000万元以上;


3、北京英特莱摩根热陶瓷纺织有限公司与某置地(成都)有限公司“防火隔热卷帘用耐火纤维复合卷帘及其应用”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入选2013年度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4、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木浆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中,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确定被控工艺侵权成立,该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3年)》典型案例。


5、成都安特力边坡防护有限公司与成都特莱特工程有限公司“SNS”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我所作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的代理人,通过缜密的诉讼策划与应对,使得该案件在一审判定不侵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代理专利权人于华新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成都某电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分公司、绵阳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侵犯“移动式淋浴设备”的专利侵权法院判定侵权成立,且该案件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7、成都松川雷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双流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饺子机”侵权诉讼案,2012年经成都中院和四川省高院审理后确定侵权成立,侵权企业赔偿20万元。

2013年松川公司发现该企业再次侵权,遂再次向成都市中法院提起诉讼,获赔21万元。

2014年松川公司在郑州展会上第三次发现该企业侵权,遂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起诉。

2012年-2014年期间,成都松川“饺子机”实用新型专利在被多次无效宣告请求后,依然维持专利权有效。

案件入选《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15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8、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与阿尔斯通公司在巴西水电项目中,就“水轮发电机” 产生专利纠纷,我所作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与全程的策划、分析、比对和具体事务的代理,并充分利用专利权人在美国、巴西、中国等国家均同时拥有发明专利的情况,主动在中国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在主权利项被宣告无效的基础上专利被部分维持有效。由此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9、由香港 BIRD & BIRD 律师事务所委托我所代理的美国三维半导体有限公司诉美国飞兆半导体公司在中国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成功和解。本案中,美国三维公司共起诉了美国飞兆上海公司、飞兆苏州公司、飞兆成都公司三个被告,我所代理三个被告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事务,最终迫使原告美国三维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撤诉。


10、成都帝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沙发”知名品牌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拥有超过百项的外观设计专利。在遭受仿冒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经过我所代理人对案件整体上缜密的分析、策划,果断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院诉讼,案件胜诉率高达95%以上,获得赔偿金额高达百万元。

成都帝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诉成都某家具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入选2014年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11、我所代理的刘鸿彬诉北京某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确定了专利法意义上的销售行为:销售行为的认定应当以销售合同成立为标准,而不应以合同生效、合同价款支付完成、标的物交付或者所有权转移为标准。


12、我所代理的成都某大学因钟某某利用其拥有的200910059733.1“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机动车车载反跟踪装置”发明专利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经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定:驳回钟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本判决已生效。该案件入选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发布的2017年度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13、我所代理的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兰晨管业有限公司、昆山通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被选入《四川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及《2018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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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也因为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多次被选入维权援助机构库,发挥自身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各项援助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03


为更大的发挥出代理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切实帮助社会大众解决纠纷难题。2019年1月18日,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与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发的“维拳易知识产权纠纷线上咨询评价与处置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发布,平台汇聚了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司法鉴定事务所、公证处等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多方资源的整合,力求共同为广大需求者创造出更优质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






在知识产权纠纷方面,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通过自身过硬的专业实力帮助大批客户走出了困境,同时,在不断成长和经验累积的过程中获得了多方认可。未来,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会不断向前,将更专业、更专注、更全面的服务理念践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