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荣誉│天嘉多人拟通过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2021-11-09浏览次数:



天嘉荣誉

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的公示》,此次公示的拟通过人员共有67人。





其中,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张新、毛光军、方强、蒋斯琪等4人拟通过此次评审。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要求,申报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需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方法、技能等,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有系统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国内外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及发展趋势有较为科学把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知识产权实践中重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等主办的学术征文、学术会议上发表,并经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其中合著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均已正式出版。

(2)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问题,本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建议方案等,或撰写的行业标准、知识产权导航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布局方案、专利检索报告等,被市(州)、厅(局)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1篇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点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与发展问题的调研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项目负责人,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或重点发展规划和课题,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知识产权领域内3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持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张新

创始合伙人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全国星级专利代理师

全国知识产权高水平师资人才

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专家

四川省专利代理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成都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咨询委员会专家

成都市知识产权规划发展专家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成员

四川大学“创新实践导师”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




毛光军

执行合伙人

全国三星级专利代理师

首批专利案件诉讼代理人

成都市知识产权特派员

宜宾学院学院客座教授

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讲师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成员

德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




方强

合伙人

全国四星级专利代理师

首批专利案件诉讼代理人

宜宾学院法学院/乐山师院   客座教授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专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首批企业顾问单位联络人

成都市知识产权特派员

四川省省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知识产权校外辅导员

德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专家

成都市知识产权规划发展专家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成员

德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






蒋斯琪

合伙人

检索评议部部长

专利代理师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