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我所解读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6-05-31浏览次数:


2016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统一、细化了专利侵权裁判标准,并于2016年4月1日施行。

为帮助我所员工深入学习《解释二》)相关内容,提高工作技能和专业素养,2016年4月14日,我所开展了《解释二》学习讨论会议,法务部全员及代理部部分员工参加了讨论会。

会上,法务部李培茂部长对《解释二》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引导大家对“专利无效导致的诉讼程序变动”、“封闭式权利要求解释”、“关于间接侵权行为规定”、“侵权赔偿数额证据推定”等31项内容进行了讨论;针对具体条款,学习人员还发表了各自看法。通过讨论学习的方式,在别人的学习里学习,这让参会者对《解释二》的理解固化更加牢靠。

《解释二》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丰富和完善了我国专利法律制度,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供稿:法务部     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