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推行导师聘任制度

2016-03-29浏览次数:


为促进事务所发展,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活动,保证见习期员工的工作质量,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推行了“导师聘任制度”,并于201638日举行了导师聘任仪式。

仪式首先进行了新进员工合同签订,新员工的加入,为天嘉大家庭又注入了新的血液。

接着,会议发布了《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实务见习及导师制度》,公布聘任赵丽、方强、毛光军、冉鹏程等12人为我所第一批导师,并由所长张新向被聘导师颁发了聘书;同时,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会议公布了导师及见习职工的分配情况。

作为导师代表,我所副所长赵丽进行了发言。她表示,将穷尽所学,悉心指导,为新员工的快速成长贡献力量。最后,张新所长做了总结,他提出:导师,是我所见习员工成长的领航人,应该时常关注“徒弟”的状态,及时答疑解惑,综合指导;见习职工,应当珍惜宝贵的机会,多问多学,争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有了导师的指引,相信我所见习员工会进步得更快,而这种“从师而学”的培养模式也会使天嘉专利的人才补给更加充分。


供稿:代理部         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