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浏览次数:
我所代理的四川隆盛药业有限公司与安徽杰明研究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自2004年1月起,经由人民法院一审、二审,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撤销了一审、二审判决,确认不侵权。这场长达8年的诉讼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