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四川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现场推广会

2019-04-17浏览次数:




文源:四川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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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至4月18日,四川高院将集中开展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先后组织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现场推广会、四川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等,敬请关注。





4月16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现场推广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刘楠副院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发改委、省全创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领导、知名企业代表和全省21个中级法院、7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的召开旨在对“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推广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在全国推广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四川经验和四川模式。





成都中院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的首创法院,做了全面、生动的经验介绍。德阳中院、宜宾中院、泸州中院分别就“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的推广实施情况做了交流发言。


2018年12月23日,成都中院探索的“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作为四川独创经验,被列入国务院在全国推广的“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在这批23项改革举措中,仅有5项工作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该机制是指:由法院总结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裁判要素形成《诉讼要素表》《应诉释明表》和简化裁判文书模板;在审理类型化案件时,首先将两表交由当事人阅读、填写,完成初步的诉讼指导;然后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并组织调解,实现案件分流;合议庭针对两表反馈内容和法官助理汇报内容,按照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集中、快速审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并当天送达简化裁判文书,实现案件高质高效、快审快结。

 


该机制于2017年5月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后,全省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如成都中院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14年的146.72天缩短为2018年的104天;德阳中院仅用43天就审结了21件侵害商标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2016年的123天缩短了80天;宜宾中院2017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为95天,相比2016年的123天有明显下降;并且,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显著低于其他案件。该机制为全国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促进提升司法效能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范本。





会上,刘楠副院长作总结发言。他要求,全省法院一是要全面认识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提高推广“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不断优化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配套措施;四是要扎实推进快审机制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五是要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



刘楠副院长强调,虽然我省探索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为全国法院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矛盾贡献了四川智慧与四川方案,但优化完善与推广应用该项机制的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各级法院要胸怀大局、认清形势、凝心聚力、勇于拼搏,奋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推广工作在落实、落细、落地中见实效,让改革措施给人民群众以及广大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倾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四川名片”。


文源:四川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