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慧闻天下 | 李克强:加大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2018-07-27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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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中欧双方承诺加强知识产权对话,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双方强调致力于扩大双向开放,改善市场准入和投资环境,推进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同欧盟发展规划对接,尽快完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双方同意进一步推动在2018“中国—欧盟旅游年”框架下的活动,促进旅游合作及双向人员交流。双方承诺支持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继续在全球经济和金融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双方一致认为,中欧之间的共同利益远大于分歧,将继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分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克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致力于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中外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坚决制止、也不允许强迫转让知识产权的行为。

外企多年来抱怨,在华营商的潜规则是必须通过转让技术和来换取市场准入。


美国在对华发起贸易战时,给出的其中一个理由也是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目前还没有接到直接个案诉讼,但他明确说:“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和中方合作的企业,如果有任何觉得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被强迫的行为,你们可以向我们提出诉求。”

“我和在座的部长们都愿意接受,如果哪家企业在中国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特别是被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的,我们愿意直接受理这些案件。”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中国当局将加大惩罚力度,加倍惩罚,“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罚到他倾家荡产”。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中国和外方合作的环境,而且是保护中国企业自身的创新发展。


“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企业自身也发展不起来,那么我们就是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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