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立即停止使用被商标局以《商标法》第十条驳回的商标!

2018-07-19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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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行为,主要打击对象是:那些曾经申请过商标,且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而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