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专利管理需从“物”到“人”,对么?丨YESIPO

2018-06-22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优智博知识产权 杨宜付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封面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优智博知识产权按】对于企业来说,要全面保护产品/技术,需要做全方位的挖掘和布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部分企业,依然在为寻找专利而苦恼。本文从另一方面来探讨专利管理,希望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

自1985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专利法》以来,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之后,专利申请量更是突飞猛进。

近年来,我国多次修改专利法、制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出台《中国制造2025规划》、公布“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工作,无不是在为将我国建设创新型经济体做战略规划和实践,引导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和升级,提高企业科技竞争力。

目前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

美国和日本都是知识产权强国,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先后出台了知识产权国家战略,都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阶段。据公开资料记载,美国标准普尔500强公司市值份额中,从1985年到2005年这20年间,知识产权所占比例上涨10倍。

图2 美国S&P500公司市值份额

我国专利制度实施仅30余年,除了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更多的地区还处于专利认知阶段,专利无用及专利万能的观点都是对专利常见但又极端的认识。

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有一个声音高喊着:爬出去吧,垃圾专利!诚然,在这庞大的数据中,必不可少有一部分专利是垃圾,但也不能否认很多具有高价值的专利技术。

图3是一种具有工具夹持装置的帽子的专利结构图,该专利中,帽沿上安装有夹持装置,实际上就是帽子与挂钩的简单组合。是的,这确实是一件发明创造,您会不会觉得这个专利很“垃圾”,这也会是专利?


图3  一种具有工具夹持器的帽子的专利附图

如果我告诉您这是一件美国专利,而且已经获得了专利证书,不知道到您感想如何?

没错,查查这个美国专利号:US19970888622,1997年07月07日提交的专利申请,1999年02月09日公开,2003年02月10日授权。专利就是这么简单,专利授权与否,与技术复杂程度没有必然联系,与该技术在此之前有没有、与相关技术像不像有非常大的关系,也就是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那么,类似前述专利到底有没有价值?是否值得申请?实际上,我们评价一个专利技术是不是有价值的技术,除了看技术方案本身,还要看它的市场前景和市场容量。

对于企业来说,要全面保护产品/技术,需要做全方位的挖掘和布局。专利挖掘,是专利数量的积累,也是专利质量的铺垫。

目前,介绍专利挖掘方法和手段的文章多如牛毛,相关资料唾手可得。例如:《谈企业专利工作中的专利挖掘》、《关于专利挖掘的探讨》、《专利挖掘在研发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专利挖掘及布局在专利申请中的应用》、《浅谈企业如何挖掘专利和进行专利布局》等等,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库找到数以千计的介绍专利挖掘相关文章。

概括来说,是在以最小销售单元作为保护对象、最小功能单元作为保护对象、成本控制这三个原则下,以产品或研发项目为对象进行技术拆解和技术延伸,从产品线或产业链的角度考虑专有技术的保护布局,分析研究已公开的专利文献并挖掘出他人尚未考虑到的技术开发点或开发方向,从发明创造的产生方式上引导研发人员去创造专利技术。

但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部分企业,依然在为寻找专利而苦恼。通常,专利挖掘对象是“物”时,挖掘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容易,通过技术性探讨就能给出专利保护方案。这是专利挖掘的第一阶段。

笔者认为,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专利科技竞争力,我们还应当把专利挖掘的对象转移到“人”上。

以“人”为对象进行专利挖掘,实际上是将企业“智力资本”转为为“智力资产”的过程。“智力资本”是人的一种综合能力,一种能够创造价值或效用的能力,也是智力和知识相互融合而带来效益的资本,包括知识、经验、专业技能、客户关系等。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是无形的,随着员工的流动而流动。智力资本中,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被记录存档之后,便成为企业的智力资产,也即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一部分技术文档可转化为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后,受法律保护。

以“人”为对象的专利挖掘,需要通过激励制度来实现。新专利法草案中关于职务发明界定的修改,目的也是加强对人的激励,新的观点认为“人”才是完成发明创造的关键,而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很多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IPR都抱怨工作难以开展,技术人员不配合工作。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点——公司的知识产权激励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人员的专利素养还有待培养。

IBM公司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其激励制度包括:

1、设立积累积分制的奖励,对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计分,1项专利3点,同时可获1200美元奖励;点数累计达12点,再加1200美元奖励。刊载在技术公报上的发明或发布论文,计为1点。

2、发明人第一次申请专利并授权,可获首次申请奖,1500美元。第二次以后被采用的,每次发500美元奖金。

3、公司每年举办一次科技发明奖颁奖仪式,100名获奖员工分享300万奖金。随后,还安排3-4天度假。

仅2002年,5000位发明人给IBM贡献了3288项美国专利。这样的物质与精神双重奖励制度大大激发了IBM公司技术人员的专利申请积极性,但相对较高的激励资金被我国多数企业视为非常沉重的负担。事实确实如此,每年数千件专利申请,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无论是申请成本还是专利权的维持成本都非常高昂,特别是在我国新的专利官费减缓制度实施之后。

好在我国目前对企业申请专利有相当金额的资助,但不同地方的资助政策有差异。在专利申请和维持成本的背后,其实还有一块非常大的知识产权成本往往被人忽略,也就是研发成本。IBM公司和华为公司每年都投入了总收入的10%作为研发经费。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企业如果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而没有对研发成果做完善的法律保护,将会造成更大的资金浪费。至少,从结果来说,包括IBM、华为这些企业,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它们创造利润和保护利润的工具之一。

仅仅建立了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还不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员工专利素养培养一样重要。让技术研发人员真正了解专利、认知专利、理解专利。

从我们长期工作中接触技术人员的反应来看,对专利不了解的人会认为专利很高大上,对专利有一些基础的人会认为专利不过如此。过度看高或看低专利,都可能会对技术的保护造成负面的影响。看高专利的人,可能会错失简单而又有市场价值的专有技术保护。看低专利的人,则可能会因为技术公开不当或者缺乏“三性”造成技术的无偿奉献或申请费用及申请时间的浪费。

IBM公司在专利申请信息采集环节,只要求员工向专利律师提供发明构思的说明,有关产品知识产权检索以及制造相关技术,技术人员只要对专利律师说明技术特征,专利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来调查及判断其有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专利申请前的防侵权检索、查新检索和授权前景检索工作都非常重要且必要。

在我国,专利律师的工作可以由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来完成。

发明人激励制度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非常小的一个版块,对于一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相当完善的企业,必不可少的是,在企业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都要融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原材料和设备采购、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

在每一个经营环节,在岗职工都可能会对产品提出新的想法,这也是获得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式。

信息来源: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优智博-Caihong.M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