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9117451.8”专利申请“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公告送达的通知

2019-08-02浏览次数:


马寿春申请人:


您于2013 6 21 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号:99117451.83。我所于2019717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无法通过电话、微信和QQ等方式联系到您本人,请见本公告通知后,十日内与我所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否则造成专利权丧失或其他法律后果与本所无关,本所已履行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2019年8月2日